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8-31 点击:17
小伙伴们对个人所得税应该都有所了解了,那么小伙伴们知道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吗?今天上海公司注册网小编就关于这个问题给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的知识汇总,想要了解这个知识点的小伙伴们赶快跟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规定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1、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但计算税额时,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2、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50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50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50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3、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1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12找税率的优惠计算政策,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4、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性奖金按照国税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的优惠办法进行计算。也就是说,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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