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和混合销售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4-05-16 点击:66
财税〔2016〕36号文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混合销售和兼营是看是否发生在同一件业务上。


中山企业代理记账多少钱?
一般纳税人税控盘全额抵扣分录怎么写
为子公司购买的车辆怎么做账
财务电算化会计凭证是否需要打印
无形资产预计净残值怎么算
注册股份有限公司需满足哪些条件?
发票抵扣联如何作为原始凭证
工资和个税申报有差异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