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和制度。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收到银行利息的分录如何编写小企业外币货币性项目有什么广告公司代理记账怎么选择代理记账公司?水利基金会计分录怎么做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新公司注册: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材料需具体把握!农业发展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现金流量表中利息收入是由什么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