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过高的备件是否可并入固定资产

发布时间:2024-10-28 点击:43
价值过高的备件,不能可并入固定资产核算。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根据这个描述可知,备件是不通过固定资产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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