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公摊水电费所指的是:小区或者楼内的各种水电费用,包括打扫卫生消耗的水,路灯,走廊灯,应急灯,电梯,监控等等用电,这些费用一般都包括在物业费里了,但是有的小区很小,甚至没有物业,公用设施的水电费用就要由住户分摊。
对于代收的水电费,计入“代收款项”科目,按照财税【2013】16号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所以,代收水电费应该开具服务业发票,不能到国税局领购增值税发票,因为不是贵公司销售水、电,只是代收水电费。建议依据财税【2013】16号和地税局沟通,如果地税不提供发票,可以开具收据,因为是代收款项。
物业公司收取公摊水电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水电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什么是制订转移价格的目的存货控制是什么意思残保基金属于税金及附加吗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怎么计算文化艺术品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怎样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公司债券的筹资特点有什么预收账款挂账太多一般有什么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