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是否可以销毁

发布时间:2025-04-23 点击:7
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不可以销毁。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者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当由原各单位保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属于单位的重要经济档案,是检查企事业单位过去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融资租入和租赁区别有哪些
图书的普通发票清单可以是自己打印的吗
实缴出资额为零怎么做帐务处理
出租房屋的电费收入如何缴税
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属于哪种收入
业务招待费、差旅费、餐费有什么区别
清算时固定资产会计分录是什么
平滑指数法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