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未按时进行个税汇算清缴的,需要缴纳滞纳金,并纳入征信系统。
深圳代理记账,初创企业应选择代理记账还是专职会计?个体工商户要做工资吗小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是什么应交税费包括哪些明细科目及核算内容期权估值原理风险中性原理是怎样的定额发票收入如何做账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如何扣除什么是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