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规定:
“第二十九条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即使企业注销了,账簿等涉税资料应保存10年,不得擅自销毁。
开出支票支付运费的会计分录如何写全面预算分为什么种类汽车制造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收到专利权投资如何记账不能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货已发出货款未收到怎么确认收入电子发票一个月能领几次?电子汇票背书原始凭证怎么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