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关于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5-05-20 点击:7
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需符合的法律法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回答关于注册公司的问题吧。
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
1.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0人。由于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约束,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本钱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持平。
3.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
表决制度的区别
在表决制度上,如果大家对公司法有所了解的话,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都存在比例上>50%(一般事项)、≧2/3(特殊事项)的限制性要求,但两者还是存在本质上的区别的。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表决上的要求达到所有在册股东人数的表决权的>50%以上或者≧2/3,也就是分母要求的是“全体股东”的表决权要达到比例要求,对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表决上的要求达到“出席股东会议股东”表决权>50%或者≧2/3,也就是分母要求的是出席股东会议股东的表决权要达到比例要求,以上表决制度的区别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
举例说明:如果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结构为:甲持有10%的股份,乙、丙各持有1%的股份,其他股份均为散户持有,具有股份高度分散的特点,考虑到散户参会成本较大,在散户不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权的情况下,只要第一大股东甲对股东会决议表示同意,就有权利对公司“一般事项”、“特殊事项”做出决议。
商业秘密保护
假设在经营环境、注册资本、股东人数以及商业秘密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站在财税知情权的角度就商业秘密的保护而言,比方说,查账的权利。
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不论持股比例高低,不论是否在公司任职,除非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否则,股东均有权要求查阅公司所有账务资料,即使你是持股比例仅为0.1%小股东,也要求查账并且“一查到底”,从财务报告到会计账簿再到原始凭证均有权限查阅。
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查账并无法律明文支撑,如果同为持股1%的小股东,达不到持股要求,是无权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的。
所以,在商场如战场,商业间谍,商业犯罪、股东反目频发的市场环境中,以股东有权查阅账务资料为由,行“窃取”公司商业秘密之实的行为也是不得不妨的,因此,由上述分析可见,选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教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更有利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一些。
股权对外转让的限制
对于对外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购买权,比方说,你想将xx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张三(非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李四表示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你手上的股权。
此时,股权的第一顺位购买人便为李四,只要李四选择购买你手上的股权,那你就不能卖给张三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外转让股权上,可以自由转让,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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