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2016】22号将“营业税金及附加”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在调整前,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内容主要是: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经调整后,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税金及附加是属于负债类科目。
计入所有者权益与计入当期损益怎么区分桌椅等家具计入固定资产吗什么是资产管理比率中存货周转率滴滴打车发票没有行程明细可以报销吗新成立的公司前三年免残保金吗安家费收税吗企业移送资产是否纳税7大会计核算方法具体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