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理记账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2025-06-03 点击:6
现实生活中,经常听说某某人比如张三、李四,一个人兼了好几家企业(当然,通常是小型规模的企业)会计,一个月能挣得多少多少钱;而且把凭证、账套带回家中去做,生活、赚钱两不误。那么,个人代理记账是否合法?
财政部会计司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个人以及未经批准的单位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同时,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满足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的条件。其中,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回复时间:2020-07-20)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网站
附:税收征管法关于代理记账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显然,此处“专业机构”、“财会人员”,前提应当是符合上述规定。(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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