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会计资料承诺制的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6-18 点击:5
审计机关要求被审计单位如实填写会计资料《承诺书》,这种行政行为有其明确的法律依据,其主要法律依据是:
审计机关依法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计资料。要求被审计单位如实填写会计资料《承诺书》,是审计机关行使这种权力的一种具体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1条规定:“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报送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定、财务报告,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时,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审计机关提供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被审计单位向审计机关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包括被审计单位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帐户的情况、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力、理企业、事业单位合并、分立、清算事宜出具的有关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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