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发票由税务主管部门监制印制,财政部监制章和高速公路服务中心的通行费专用章收据,不能当发票用。
找代理注册公司怎么收费?企业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有关公司注册地址的一些事园区注册和市区注册的区别有哪些浦东个体工商注册办理流程及材料填写注册资本时需要注意什么个人独资、个体工户、一人有限公司的不同之处浦东公司注册为什么要记账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