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预开发票和虚开发票

发布时间:2024-01-15 点击:61
所谓虚开发票,是指在没有任何购销事实的前提下,为他人、为自己或让他人为自己或介绍他人开具发票的行为。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规定,先开具发票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找代理注册公司怎么收费?
企业注册资金多少有什么区别?
有关公司注册地址的一些事
园区注册和市区注册的区别有哪些
浦东个体工商注册办理流程及材料
填写注册资本时需要注意什么
个人独资、个体工户、一人有限公司的不同之处
浦东公司注册为什么要记账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