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若当期又产生新的留抵,是否可以继续申请退税?增值税发票没有收款人和复核人是否可以业务招待费核算内容是什么济南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是什么?销售收入是否是主营业务收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都有什么用自产产品发放福利的分录怎么写企业收到党建经费要不要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