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可以作为损失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4-01-30 点击:48
长期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如果确实是发生了损失,是可以作为损失税前扣除的。
长期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如果确实是发生了损失,账务处理是,
借:营业外支出,
贷 :其他应收款。
长期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实际发生的损失通过计入营业外支出核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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