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所以销售方不填开户行和账号是不可以的。
什么是放弃现金折扣的信用成本率计提社保时需要计提个人所得税吗现金溢余的会计分录是什么会计基础常用会计分录总结企业向银行贷款的会计分录是怎样的电子旅行支票指什么石家庄小规模纳税人代理记账收费标准如何?法人借款给公司怎样填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