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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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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即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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