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一般情况下不能借阅原始凭证,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要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任何单位的原始凭证是不能外借的,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复制。遇特殊情况,原始凭证经上级主管机关或母公司调用,或者由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则不属于外借性质。
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复制的是会计档案。原始凭证比较特殊,需要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才可以复制。
其他收益账务如何处理不征免征零税率区别是什么销项负数发票做账摘要怎么写用人单位不按时缴纳社保有哪些处罚农业开发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公司注册时老板们需要考虑的哪四个因素检测费科目如何设置工业会计涉及的核算内容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