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群众团体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按以下原则确认:
(1)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
(2)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群众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公益性群众团体不得向其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或者《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
捐款的会计分录是什么资本结构比率是什么意思发票上复核人有法律责任吗公司注册成功后还有什么流程?其他应收款收不回来怎么做账务处理工作餐当福利怎么做会计分以前年度多计提发放工资了,今年如何做分录分公司独立与非独立的利弊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