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再次被聘用的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因此返聘已退休人员费用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列支,而应作为劳务报酬凭合法有效的票据才能在税前列支。
销售商品收入是包括增值税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费用如何入账中级会计报名成功后怎么修改照片什么基建账广州财务公司:满足企业多元化财税服务需求房企拆迁还房怎样确认收入处理税务风险人均产值偏大是什么意思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遗失怎么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