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发布。
该公告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关于合理工资薪金和企业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重要补充。
34号公告第一条改变了以往将所有福利性支出计入职工福利费的做法,规定福利性支出中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关于合理工资薪金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员工通讯费属福利性补贴,计入工资薪金据实列支,但要计算个税。
餐饮公司代理记账多少钱?有哪些注意事项?什么是实地盘存制服务业发票的开具范围包括哪些内容收到定金如何做会计分录原材料入账价值都包含哪些内容商贸企业库存商品二级科目怎么设置注册公司代办收费要多少钱?境外研发费用多少计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