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前是否需进行财产清查

发布时间:2024-04-30 点击:50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确定企业接受购并方案,被吸收合并企业即限期转入解散清算(含特殊性税务处理),不论合并性质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或者属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在20号准则中,非同一控制下的被合并企业称为被购买方)都应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编制财产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溢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分别按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适当处理。


购买工作服的会计分录「公司员工工服计入什么科目」
处置周转材料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公司注册的资金需要实际缴纳吗?
工会经费如何计提
当期损益包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报销餐饮费会计分录
汇算清缴调增调减都有哪些项目
享受投资收益免税优惠政策是否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