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
二、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四、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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