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分项目规定了三种纳税期:
一是按年计税,如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
二是按月计税,如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三是按次计税,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我国实行按月或者按次预交个人所得税,按年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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