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因此,个人股权转让所得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补偿金算无形资产吗土地增值税的几种主要缴纳情形广州代理记账公司:专业的代理记账机构为企业财务安全保驾护航关键绩效指标法的应用方式有什么微信认证服务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娱乐文化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财务要记账凭证的原因是什么影视行业会计账务处理怎么做